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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旅游局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区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7-12-07   点击数:52

1总则

1.1目的

安全是旅游产业发展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为规范我区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加强旅游安全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切实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高坪旅游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理事故时,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帮助。

1.2.2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事发地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事发地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1.3编制依据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川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旅游安全突发性事故:

1.4.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等。

1.4.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1.4.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建立区旅游安全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旅游安全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发生后,成立区旅游安全突发性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同领导小组),由旅游局局长任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办公室、相关旅游企业负责人组成。

2.2工作职责

旅游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决定本预案启动和终止;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区性、跨区域发生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区政府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执行市旅游局和区政府下达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以及向上一级报告有关事故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提供救援期间的后勤保障以及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3.1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  

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I级)、较大(Ⅱ级)、一般(III级)三级。  

3.1.1重大(I级)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旅游者5人以上重伤或3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3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3人以上中毒死亡的。  

3.1.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旅游者3至4人重伤或1至2人死亡,或一次造成10至29人严重食物中毒或有1至2人中毒死亡的。  

3.1.3一般(III级)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2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  

3.2  分级响应  

3.2.1当发生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时,根据实际情况,区旅游安全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启动旅游应急预案,在区政府和省、市旅游局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2.2发生较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区旅游安全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启动旅游应急预案,在区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2.3发生一般(III级)突发公共事件时,区旅游局、区旅游安全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同级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处理机制

4.1前期预警

建立健全全区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可能导致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单位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将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区旅游局应根据各单位负责旅游的办公室提供的预测分析资料,经报请区政府批准,适时向全区发出相关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4.2应急处理

发生旅游安全突发性事故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迅速作出如下反应:

4.2.1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简要情况、伤亡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络电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本单位和区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3363333),同时开展自救工作。

4.2.2接到旅游安全突发性事故报告后,区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3发生旅游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医疗机构应按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医疗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抢救或转运医院抢救治疗。

4.2.4在调查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有关单位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4.3后期处理

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和有关部门在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的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等。同时深入细致地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督促有关方面按规定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保险理赔、抚恤、经济赔偿。   

5信息发布与汇报

事故发生后,在旅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区委宣传部、政府办、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组织工作。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6应急保障

6.1各旅游企业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管理机制,认真开展旅游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6.2认真贯彻执行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项法规,认真落实有关旅游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险制度。

6.3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

6.4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7附则

7.1本预案由高坪区旅游局负责解释,并根据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南充市高坪区旅游局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