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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官网365.com青莲街道办事处化解社会矛盾相关制度

发布机构:青莲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7-12-15   点击数:36

为切实掌握群众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街道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一)内容。首问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来街道咨询办事或反映诉求,街道干部和工作人员要热情认真接待。由首接人负责分流、调处或跟踪矛盾纠纷的调解,随时了解动态,稳控双方当事人,不得互相推诱,防止矛盾激化。被问的第一个人为责任人,若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给予解释或处理;若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不能调处的矛盾纠纷,由首接人移交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及其人员要按有关政策法规认真给予解释办理。

(二)接待。首问单位要建立接待登记簿,首问干部本人要作好记录,及时将接待对象的地址、姓名、事项、交由何单位何人办理,以及办理结果等内容,认真记载备查。

  (三)受理。对受理的事项,能即刻办理的要及时办理;对不能及时办理需要一定时限的,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送达办结结果;对该其他部门负责不能及时办理的,应在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送给具体承办单位,做好交接手续,并负责该事项的跟踪督办;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单位,提供联系电话或指引。

(四)问责。对发生下列情形的要追究责任:1、上班不坚守岗位,脱岗;2、接待群众态度粗暴,对来街道办事的群众冷硬横推; 3、接待人员没有将来街道办事群众带往相关科室; 4、承诺时限内未办结的,或办结未及时送达结果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要根据后果和影响的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责任查究制度》进行责任查究。

二、联席会议制度。组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三、排查制度。坚持执行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四、分流制度。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

2、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3、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档案管理制度。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成卷归档。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八、责任制度。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事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报告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